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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2023-06-1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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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用人单位按国家、省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其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1年后,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生育津贴。

淄博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淄博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等。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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